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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领域分类
1. 国内对尖端技术与服务行业进行支援
下调国税及地税:
 - 国税:10年(7年100%,后三年减征50%)
- 地税:15年100%
租赁国有土地及国家产业园区时,支付总建筑用地租赁价格的1%。
指定为外商投资地区时,对比投资金额最大可减免100%的租金。
若为大规模FDI项目,则被指定为外商投资特区。
  - 租赁:下调土地价格的1%,下调租金的50-100%
- 购买:下调25-50%,买入Projects时适用4%的利率,1-20年长期分期偿还为条件,
如果是大规模的FDI项目时,指定为外商投资地区。
引入国外资本和产业设施时,税收方面给予优惠。
进口及引进技术时,给予法人税和所得税的优惠。
2. 制造业
若为大规模项目投资,则被指定为外商投资地区,在基础设施、财政支持以及税金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相当于降低投资开发负担。
 
- 规范 : a) 最少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的公司。
b) 持有公司50%以上股份,长期雇佣人员在1000名以上。
c) 最少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并且长期雇佣人员在300人以上,或者在国家或地区工业园区投资的公司。
国土购买或租赁规范
- 租赁 :
投资500-1000万美元以上的公司减免50-100%,并且创造出100-300名新就业机会时(土地费用的1%)。
- 买入 :
入驻外商投资地区的公司,投资5亿美元以上的公司,且要雇佣500-1,000名人员时,减低土地购买费用的25-50%。
- 分期付款购买时 :
购买地方政府所有土地时,以4%的利率,20年期。
工业园区 :
- 入驻国有或地方工业园区时,100%减免土地税和登记税,
- 减免50%的财产税和土地综合税,为期1年。
3. 旅游与物流
(旅游)
外商投资地区内的支持:对截止2003年12月31日之前在旅游饭店或国际会展中心建设项目投资2000万美元以上的公司和根据观光振兴法在综合休养业、综合娱乐设施领域至少投资3000万美元的公司给予税金优惠和金融支援。
购买或租赁国有土地时的支持:购买外商投资地区内的国有土地,或是投资2000万美元以上时,可以凭自由合约购买。
(物流)
对外商投资地区内的支持 :
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部门 :
- 基于货物流通振兴法的综合货运站项目。
- 基于流通产业振兴法的流通园区的建设及运营。
- 基于港湾法的港湾设施的运营。
- 按照法律规定,后综合港口的后勤业可获得免税优惠。
※ 条件: 2003年12月31日前的新投资项目。
买入或租赁国有土地时的支持项目:若购买外商投资地区内的国有土地,或为投资2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可以凭自由合同购买;也可以在50年为期按照正常租金的50-100%进行租赁。
4. 基础设施建设项
项目:公路、铁路、港湾等根据“民资社会间接投资法”实施的34个项目。
费用及税金的减免
- 免征或减免所得税、登记税、附加税以及其它的税金,或根据税金空除法规及地税法规分别处理。
对补救设施提供财政支援
-为使经营者在建设及营业时能够有效地进行工作和调用租税,提供补助金或长期提供融资
共同分担汇率风险
- 因汇率变动而出现外汇交易损失或收益时,调整租税。
- 取得国家或地方的财政支援或外汇交易收益时偿还。
获得权利和解除合约
- 已完工的设施需收归国有时,可以要求购入属于国家或自治制的项目。(包括因不可抗力导致建设、管理、运营SOC出现不确定性的情况)
5. 合作项目
京畿政府提供选择合作伙伴和简化投资程序所需的行政支持。
京畿政府在洽谈合同时提供笔译和口译支持。
京畿政府在选择事业项目及帮助外商获得税金优惠等方面提供支援。
尖端技术和高科技项目可获取减免税金的优惠,并在购买或租赁国有土地、基础设施的支持、开发费用和义务性缴费等方面提供财政支援。
根据投资规模,制造业厂址可设在外商投资地区,从而获得减税及承租和购买国有财产的资格,并在基础设施方面获得支持,而且在开发成本和公积金方面获取财政支持。
6. 注册资本
进口尖端技术相关设施及装备时,免征关税、所得税、消费税及附加税。
※ 引进资本与尖端技术无关联时,不在免税对象之列。..
7. 引进技术
免征5年与进口尖端技术及其专利专利权相关的法人税、所得税。
根据技术进口合同的种类,免征在韩常驻外国技术人员的5年所得税。
8. 出口导向产业
企业总产量的50%以上供出口时,如租赁国有土地,则减免50-100%。
企业的总产量50%以上供出口时,如买入国有土地,则减免25-50%。
9. 使用国内原材料时的支持项目
制造企业在韩国采购的原材料占总采购量的至少50%以上时,如购买国有土地,则减免50%,如租赁国有土地,则减免50-100%(减免比例与原材料使用量成正比)。
10. 取得外国国籍的韩国人进行投资
依据1991年9月2日公布的“国外居住合法在外同胞特别法”,撤消了部分限制措施。因此,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以对所有领域进行投资。
在外同胞可以自由购买或买卖房地产,进行银行及外汇交易时享受与韩国市民同等的待遇,并获得同等的社会福利待遇。
11. 事业扩展及经营场所变更
如果企业扩大事业规模或从其它地区迁至京畿道时,如租赁国有土地,则减免50-100%。
12. 外国有前景的中小企业
以前,京畿道只限于外资比率不超过50%的中小企业提供支援,自1999年起,支援范围扩大到所有外资公司。
京畿道选定的希望之星中小企业拥有获得运营经费、结构调整经费的融资与信用担保等各种支持的资格。
被选定的企业可获得产业技术和管理领域的各种信息及物质的帮助。
13.房地产购买
1998年开放房动产市场以后,外国人与外国企业被允许和韩国公民相同的条件买卖韩国国内的房地产。
所得税和登记税减免100%,据此,财经部部长决定15年内减免税金。
京畿道就外商在房地产交易许可与审批程序方面的不满或投诉,进行彻底的调查。
14. 雇用与教育补贴
提供补贴的对象包括:外资比例在30%以上的企业,拥有新任外国人大股东的企业,增建工厂设施的企业、地方长官公布的长期雇用职员的企业。
- 标准:每人每月最高50万韩元。
提供教育补贴的对象包括:外资比例在30%以上的企业,拥有新任外国人大股东的企业,增建工厂设施的企业、利用公共职业设施和教育设施的企业,地方长官公布的长期雇用职员的企业。
- 标准:为期6个月,最高50万韩元/月。
15. 帮助解决住宅
对常驻在大规模外商投资地区(至少50,000坪)的企业,提供医疗、教育、住宅等便民服务。
- 最终将由外商投资委员会决定(财经部部长担任委员长)。font>
针对在外商投资地区工作的外籍劳动者提供多种服务,包括购买住宅、取得和延长签证、子女入学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