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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FDI)的注册程序
总则
3. 注册简化的投资意向,投资外商及其法定代理人或KISC可以向任意一家外汇银行、KOTRA总部或KOTRA贸易协会驻国内外事务所注册。
注册程序在3小时内完毕。
权限程序
一条龙体系 获得许可所需的所有同意书可分为5类。
设立工厂、中小企业、建设、污水、废弃物处理设施以及租赁业。
为简化审批程序,如果只具备以外国投资振兴法为据的主要条件,其它多项条件可省略。
自动承认体系 申请文件审批期限已满时(按照国内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用途变更申请书为30天,设立工厂为7天,建筑为3天),申请文件视为自动批准。
事前批准体系 当申请人提交的必要材料不全时,可以以事后补交为条件,给予批准。
外商投资程序图
韩国外汇银行总行及分行
国内外汇银行分行
国内外KOTRA事务所
迅速决算(3小时内)
   
资本货物-结关
现金-提取
外资公司注册
- 主管当局通告
- 在资本货物支付期30日内
   
   
建设: 计划在1-3年内
市或县批准与授权
FDI一条龙服务
- 综合体系
- 自动批准体系
- 预先核准体系
收购新旧股份时的投资程序
应告知下列机构:
- 韩国银行总行和分行
- 外国银行分行
- 韩国各海外和国内办事处
立即结算(在3小时内)
需要由外汇银行确认资金的情况 :
?C 适用再反出和免税时
?C 适用收入多变化大时(关系在1999的废弃关系法)
- 利用再使用资本时
现在开始根据FDI意向书使用
需要通报或承认事后投资管理的情况 :
-变更初期的FDI事业计划时;
-与原计划有变时
-将与独立会计相关的资金再投资时;
-从事该相主业务之外的业务时
-买入其它企业股票时(**);

* FDI条目外的业务需审批
** 通报或者审批
(特殊情况时)